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审判管理工作,适应对审判质量和效率管理的新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按照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市中级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的要求,2011年1月21日上午,扶沟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事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拟任副科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李光明同志为办公室主任。据悉,在全市基层法院尚属首家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
审判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会务、事务;对本院审理和执行的案件实行流程管理,并对本院结案和审限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围绕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开展分析、评估和通报;负责对本院审、执结的各类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和通报;开展对本院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组织开展法官庭审能力的考评;制定审判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督办案件和通报(超审限等);有关审判管理的协调和汇报工作及其他应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