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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的感动

  发布时间:2011-01-19 17:34:40


    原告史某因债务与被告赵某起了纠纷,史某多次与赵某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解决。立案后,我们通知了被告赵某,当时正值秋收农忙季节,为了避免双方当事人来回到法院跑而耽误秋收,我多次打电话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我和同事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我和同事驱车来到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庄,把他们聚在一起,达成了调解协议。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原告史某说:“我同意这个调解意见,但我要求被告把钱交到法院,我到法院来领这笔钱,因为我只相信法院”。

    “我只相信法院”一句多么简单而朴实的话语,但它表达了人民群众最真实的情意,饱含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对法官的信任,这是给予我们法官最好的赞扬,这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认可。听了这句话,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知道,那是触动了我心灵最深处的感动。为了这句话,再辛苦、再忙碌,我也无怨无悔,我也心甘情愿。

    “我只相信法院”,我知道这句话蕴含着什么,我明白这句话呼唤着什么,我更懂得这句话期待着什么……正是这句信任的话语,使得我们那么多的法官同志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的奉献着;正是这句朴实的话语,让我更加深刻的体会到了我们人民法官肩上的责任更重了……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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