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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驾照骗钱财 最终难逃刑法裁

  发布时间:2010-12-30 10:37:00


    被告人吴某以不用考试可办驾驶证为名,骗取他人钱财共计41350元,吴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近日,扶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四年,将其非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还被害人,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审理查明,2008年12月份以来,被告人吴某在不具备开办驾驶学校能力和未经周口易通驾驶学校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刻制别人财务专用章,在扶沟县境内以招生学员并自向学员承诺不用考试可办驾证为名,骗取张某、郝某、刘某、吴某、刘某等十余人办理驾驶证费用共计41350元,用于赌博挥霍和个人生活开支。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现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吴某能当庭自愿认罪,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吕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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