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赌场运营,触犯刑律被拘,近日,扶沟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三个月罚金二千元。
2008年12月份至2009年2月份,由梁某提供百家乐电子游戏机十台,由赵某、张某某负责租赁场地、雇佣人员,利润由三人负责分配,先后在扶沟县城中汇大酒店、东关清沁浴池、中汇大酒店对面音乐广场,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百家乐电子游戏机开设赌场,供参赌人员进行赌博。刘某、张某某、牛某、牛某某先后受雇在赌场内收取赌资。王某受雇在音乐广场内维修机器及负责记帐。被告人张某受到梁某(另案处理)指派到扶沟县城东关清沁浴池、中汇大酒店对面音乐广场,在梁某等人开办的赌场内负责维修机器(赌博机)及打扫卫生等工作,协助赌场顺利运营。该赌场于2009年2月22日被公安机关查处,收缴十台百家乐电子游戏机,已销毁。
2010年9月19日,被告人张某到新郑市龙湖派出所报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赌博违法,仍在他人开办的赌场内维修赌博机、打扫卫生,帮助赌场运营,其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共同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张某不参与利润分成,只领取工资报酬,帮助赌场运营,系从犯,应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遂依据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