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修得共枕眠 起诉离婚为哪般
作者:卢清泉 发布时间:2010-12-20 14:35:15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近日,扶沟法院审结原告朱某诉被告蒲某离婚一案,判决原.被告不予离婚。
2005年12月,原告朱某与被告蒲某经媒人介绍同居,后于2007年5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二人无子女。
法院认为,原告朱某以被告蒲某婚后经常打骂原告,且被告以生育能力有瑕疵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提出与被告离婚,且未向本庭提供打骂的相关证据,不符合婚姻法判决离婚的条件,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吕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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