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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法院四项措施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发布时间:2010-11-18 12:39:23


    为整合审判资源,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促进执法公正。日前,扶沟县法院从完善案件审判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入手,不断加大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

    一是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制定了《扶沟县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试行)》,从评查范围、评查标准、评查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评查作出了具体、严格的规定。

    二是明确案件质量评查主体。审监庭负责案件质量的评查工作,定期对本院一审生效的案件进行评查,还针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建立每季度分析制度,分析发回、改判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法官审理案件进行了有效监督。

    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和审判质量不定期讲评相结合、个别反馈和集中通报相结合、重点通报和限期整改相结合的全方位、多途径、经常性的审判质量评查通报机制,促进法官增强责任意识。

    四是制定了审判质量标准和奖惩措施。要求各业务庭全年审判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对不符合要求的案件不予归档,一律退还有关业务庭限期整改,并将审判质量评查结果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与庭室及法官个人的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充分发挥案件评查的监督、激励作用。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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