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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书贪污计生款 悔罪退赃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0-11-18 12:35:44


    日前,扶沟县法院宣判一起贪污案,该县包屯镇谭岗村党支部书记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从2000年起任扶沟县包屯镇谭岗村党支部书记。他利用职务之便,分别于2003年4月4日、2004年5月21日、2005年1月8日三次将计划生育返还款5000元、1280元、1080元共计7360元从包屯镇计生办领走,不入村委账目,据为己有。2010年9月30日案发后,谢某退出该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计划生育返还款7360元,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谢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贪污计划生育返还款的犯罪事实,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并积极退出赃款款,予以减轻处罚。依照刑法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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