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钱上网,两名“90后”竟然暴力抢劫在校学生。李某、刘某整天不务正业又酷爱上网,无奈囊中羞涩,在又一次网瘾发作时,他们便心生歪念将主意打到了来往的学生身上。最终,仅索得几十余元的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近日,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刘某犯抢劫罪。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2009年12月6日晚,被告人李某、刘某又一次“网瘾”发作,却无钱上网,便商量对扶沟县汴岗镇中学学生实施抢劫。两人来到学校附近一僻静处,正遇几名放学的学生经过,随即喝令他们站住,挨个拳打脚踢,逼迫几名同学把所带现金掏出,共计劫得现金43元。两人劫取现金后在网吧内全部消费掉。案发后,二被告人家属将所抢现金退还了被害人。被告人刘某在其父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伙同李某抢劫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方法劫取他人合法钱财,其行为均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抢劫罪。二被告人共同抢劫他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刘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参与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归案后如实供述参与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