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3岁刘老汉生活困难,而其养育的次子不愿赡养老人,为此老人诉至法院,最终在吕潭法庭法官耐心调解下,老人的次子认识到错误,并与老人的赡养事宜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原告刘某与刘某某系父子,老人今年83岁,原告把被告抚养长大供其上学,让其接受教育,又为其娶妻安家。原告现已年老体迈,要求两个儿子轮流赡养自己,长子履行赡养义务,次子却不履行赡养义务,不但不给原告提供口粮及生活费,还把老人赶出家门,经村委、乡两级干部调解未果。老人怒将次子告上法院,要求次子赡养自己。
吕潭法庭的法官受理此案后,通过走访当事人及其街坊邻居,了解案件事实,法官对于老人的次子,运用法律及民族传统美德说服教育,促使其认识到了错误。最终这起赡养纠纷案件以调解结案,老人可以安度晚年,老人的次子也受到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