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法官札记

在乡村法庭悟到的启示(下)

  发布时间:2010-11-11 17:53:16


    一位领导曾经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别轻易相信当事人写的诉状”。刚开始并不理解这是为什么,接触的案子多了,见得当事人也多了的时候,才发现这句话蕴含的道理。人也常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这话听上去挺客观的,实际上是再主观不过。眼见耳听只是自己或别人的主观经历,并不影响或改变事物的客观存在。所有的东西你都只能见了才相信,那你爷爷的爷爷一定骂你背祖忘宗。所以看到的诉状上写的东西很可能是被加工过了的。“利益”二字可以解释很多看似疑惑的问题。

    很多人问过我为什么几千里地的跑到这么一个乡镇来工作,大多数的时候我都是笑而不答,似乎有好几种理由,直到有一天梦里梦到了母亲,才明白原来几种理由中最重要的原因是这离母亲现在居住的地方更近些。“有母在,不远游”。现在似乎已经很近了,可还是想更近。其实人就是这样的,总想得到的更多,不满足。社会因此而进步,有的人也因此而烦恼。

    几天前收拾房间的时候,找到了一张荣誉证书,是去年工作方面的一个单位奖励,于是想起来那个时候刚刚看到它的时候的兴奋。对未来也有了更多的憧憬,工作也更加卖力。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渐渐地忘记了还有过这么一次经历。所以才发现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所带来的激情总会过去,事还是要踏踏实实的去办,挫折和打击也是免不了的。所以,成功因激情点绕,靠恒心烧旺。事业如此,爱情也如此。

    如果从某种角度把大中小城市比做成星级酒店,那一线城市就是五星级的,二线城市就是四星级的,以此类推,乡村也许就只是一家旅社。再假如一个人住惯了星级酒店,偶尔住下旅社未尝不是一种体验,或者还有些新奇。住上一段时间也许也可以接受,可如果一辈子让他住在旅社,也许各个方面对他来说都是考验。人对现状不满而寻求更好的未来,所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学习建立一个能够“放下过去”的心态。不可以老是沉浸在回忆之中。有人说“人的回忆是有选择性的”,所以老拿过去的好与现在的不如意相比较,除了一无所获外平添的只能是更多的烦恼。

    因为本地没有什么朋友朋友,所以会跟外地的朋友沟通的次数更多,沟通方式无非是通过电波或是网络。有的时候难免会因为不是面对面的交流而出现对某件事情看法不一的误解,跟家人也是这样。仔细想想还是方法不恰当。再亲密的关系,如果缺乏沟通也会产生误解。而消除误解的最好方式就是真诚的分享和愿意倾听,而不是质询和辩白。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韭园法庭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