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4日,扶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开庭审理四起案件,经过全庭同志同心协力、用心调解,三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一件离婚案件,仅用半个工作日就全部调解结案。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扶沟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强化了诉讼调解,加大了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比重,努力引导当事人在自愿相互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注重增强调解工作的亲和力,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扶沟法院把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方式。扶沟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审判工作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不同的调解方式和方法,在依据法律划清责任,明辨是非的同时,结合道德标准和公序良俗,利用当事人家庭成员及亲朋好友说服劝导,采用最相似的案件把判决和调解的结果展示给当事人,把诚心,公心,爱心,细心,耐心有机结合起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从而化解了当事的心结。法官在办案中引导当事人抓大放小,冷静对待,适当延长调解时间,钝化其矛盾。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第一、二、三季度,扶沟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调解结案率70%以上,努力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