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年底了,各项工作也该到了总结的时候。粗略算来由20来件离婚案在自己手中处理,看着一对对夫妻各奔东西的背影,思考着婚姻的意义。“离婚案件年年多,今年尤其多”是庭里老同志的话。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跟亲人密友之间缺少的是沟通的方法和技巧,总认为人际关系技巧只适合和不太熟悉的人相处的时候才需要。殊不知,通常造成人们感情上最大伤害的往往是亲人,原因就在于此。
来到乡村法庭两年了,时间似乎白驹过隙,彷徨过、犹豫过、痛苦过也开心过。任何东西都是经不住时间的打磨的。当外在的大环境难以改变的时候,就需要改变内在的小环境,用积极正面的态度去面对。积极正面的态度从何而来?这就是个信仰问题了。信不信天道酬勤?信不信天理不容?信不信天网恢恢?信不信老天自有公道?信与不信,人生道路就不同,结局也不同。
办案子跟当事人接触是必然的,有的时候会不知不觉的把自己也设置成了案件中所涉及的故事中的一个角色,跟着当事人或喜或忧或悲。是否合适仁智各见,但细细想来,无论与任何人相处,都要注意保持一定的界限。这是常识,与信任不信任无关。
当事人会有一种思维定式--给法官好处,法官就可以在案件处理当中给照顾。如果对法官不熟悉,还可以通过中间人牵线搭桥。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尽量避免和当事人单独相处,最好的办法是当面警告外加及时上报,这样才能让自己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维护自己的权益。
常常为自己囊中羞涩而忧愁,从前的好友、同学也都到了娶妻嫁人的阶段,既要精神上的祝福,也要有物质上的支持。祝福了、支持了过后,自己也就困境了,人在困境的时候容易消沉,容易对现状不满。人可以消沉却不可以丧志,可以对现状不满却可以尝试改变。困苦的环境中,人更需要有美好的信念,美好的信念是希望的本质。至于改变,需要努力,至于改变得了改变不了是另一个问题,不尝试是永远没机会改变的。
在乡下生活久了,渐渐地不在意了每天穿什么。但是准备参加一些重要的场合时,比如接待领导视察、参加工作会议等,还是觉得应该特别注意个人卫生及穿着仪表的。有人可能觉得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但这不仅是个人形象问题,也是体现工作的严肃性的问题,更代表对别人的尊重。
法庭的很多工作需要去做:诉讼费的收取、缴纳,案件的立案,判决书上网的报表,收结案的统计,月案号的整理报告,当事人的接待,案件的审理,部分判决的打印和案件材料的邮寄,值班等等。懈怠过,也出过错,于是认识到任何工作都要有积极主动的态度。肯多想一想,多做一点,尽量做周到一些。这就好比拿5块钱去买土豆,你可以很简单的就买回来,但也可以想清楚买了土豆想怎么吃,要配什么菜,还有什么一块可以捎带的,然后买到最合适的土豆。虽然会比较辛苦,但会带来更多,更好的机会。成功的奥秘往往是肯不肯多走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