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玩忽职守案,判处被告人黄某成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从2003年开始,被告人黄某任扶沟县汴岗镇民政所所长,2006年,在办理本镇农村低保时不认真旅行职责,对低保户和医疗救助对象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应当享受低保待遇的刘某某等60户家庭享受国家拨发的低保金,2009年被取消。另有罗某某等11户不应当享受农村医疗救助的家庭享受医疗救助待遇,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另查明,罗某某等11户不符合医疗救助待遇的人享受的救助款已被追回。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本例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的审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不应当享受低保待遇贺医疗救助的农户而享受,影响恶劣。其行为构成了玩忽职守罪。鉴于被告人黄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为国家追回了损失,犯罪情节较轻,可依法免于刑事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