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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难为

  发布时间:2010-10-27 10:00:03


    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压力,做一名法官难,做一名优秀法官更难。

    法官的职责是通过适用法律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安定和谐。现实工作中,法官每天面对的都是案件当事人,每天面对的都是忙不完的案件。法官利用手中的天平,一手托两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偏失。一个案件从立案、举证、庭审到最后宣判是一个繁琐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要紧紧相扣,不可脱节。往往一个案件审结后,对其结果不是原告不满,就是被告不满,甚至双方都不满的也不少。打官司输后,一些当事人就把矛头指向承办法官,认为法官徇私枉法,法官受礼受贿,法官审理不公。继而与法官大吵大闹,谩骂法官,甚至公然侮辱法官,给法官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还有些极端当事人为报复法官,竟残害法官,媒体上出现的杀法官、泼硫酸等事件不由不令人发指。对这些无理取闹的当事人应采取一定的制裁措施,然而由于法院系统这方面措施不力,真正能被采取拘留、判刑等措施的无理当事人却廖廖无几。法官时时处处解决别人的难题,而当自己遇到难题时却无法解决,以至最终只能是不了了之。像这样连自己的权利都无法维护的法官怎么能去毫无顾虑的去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呢?况且有些当事人的利益也是法官所不能得以维护了的。现在讲究换位思考,那些无理当事人真应该做一回“法官”,站到法官的角度去慎思一下自己的做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国际接轨,各种思潮冲击着社会主义,一些意志薄弱的法官抵制不住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办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在办案中受利益驱使,受权力左右,徇私办案,造成案件审理不公,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特别是一些败类法官的“事迹”一经媒体曝光,在社会上便立刻引起极大反响。这也使人们产生错误认识,认为大多数法官们都是审判不公,便对法官们进行种种非议,甚至进行人身攻击。归根结底也正是因为这些为数很少的败类法官,败坏了法官声誉,影响了法院形象。

    法官审理案件时,常常会有上级领导、地方领导、人大领导等打招呼说情,还有些案件深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法官肩负着司法公正的光荣使命,但又不得不受各级领导“指示”的影响。可以说作为法官,此情此景也是左右为难。一个案件虽然在法官手里,但其结果并不是法官所能左右的。

    近些年,由于司法公正口号在社会上呼声很高,党政机关对法院系统强化领导,上级法院为响应号召,出台一系列约束法官办案机制。比如调解率标准高,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解决当事从之间的纠纷,调解固然重要,但仍应坚持调判结合,不能太过于注重判决,但也不能过分强调调解。无原则的调解,有时也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约束法官办案的还有人大监督机制等。法官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有必要对其权利进行监督制约,但这些监督制约也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一定限度则可能会产生负面效应。

    法官也是普通人,也有七情六欲,在当今法官后盾保障不力的情况下,法官面对来自社会上各方面的压力,其承受能力是有限度的。法官难为,如何确保法官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呢?这就要求当事人给以更多的理解,社会上给以更多的支持,法官保障机制给以切实落实。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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