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因土地问题引发事端层出不穷,土地是咱农民的命根子,有些农民因为土地走上违法之路,甚至成为阶下囚。近日,扶沟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拘役四个月。
2010年4月19日晚上10时许,被告人马某酒后因土地承包问题前去质问本村一组组长马某,在马某家门口吆喝马某时,与在街上吃饭路过此处的马某的侄子、被害人马某发生争执并撕打,被在场的刘某等人劝开。后被告人马某回家掂出菜刀一把,在本村村民马雨家附近遇到被害人马某,二人再次发生撕打,被告人马某用菜刀照被害人马某左胳膊砍一刀,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2010年7月2日被告人马某以网上逃犯被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东升分局荣兴派出所抓获。后被告人马某及其家人就民事赔偿部分与被害人马某自行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马某各种费用共计2.2万元,并已履行完毕,且已征得被害人马某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了故意地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马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归案后已就民事赔偿部分与被害人马某某自行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马某某各种费用共计2.2万元且履行完毕,征得被害人马某的谅解,故可对其从轻处罚。故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