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分分合合十余载 无奈终是各东西

  发布时间:2010-10-21 10:01:22


    近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解除原告闫某与被告李某离婚。

    闫某与李某于1980年 2月份登记结婚,夫妻感情和睦,随后降生的孩子更是为这个家庭平添了更多的快乐。这样幸福的生活维系了很长时间。但这一切随着闫某与李某外出打工,两地分居而改变。原本和睦的夫妻关系也变的越发的危机。十余年间,闫某与李某聚少离多,甚至常年见不到对方一面。2005年,李某到当地司法所要求其与闫改花离婚,因无法联系到闫某而作罢。2010年,闫某起诉至扶沟县人民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

    本院认为:闫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合长期分居,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韭园法庭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