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审理每起案件都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能够调解结案,做到案结事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是减少当事人诉累,二是增强了社会的稳定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调解结案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做为一名法官,如果没有一定的语言运用技巧,没有耐心、细心的工作精神,没有遇事灵活运用的能力等是很难调解成功的。2010年8月份我成功地调解了一起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留给我很深的印象。
一、基本案情。
原审原告司某与原审被告贾某是好朋友,2000年贾某做生意借了司某的钱,因贾某生意不好至2008年还没还上,2008年双方续签借款协议,借款本金12万元,约定利息月息二分,并每月支付借款总额1%的补偿金。双方制定了还款计划,贾某在县城东关的一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和城郊乡城角李村的一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都抵押给了司某,来约束贾某顺利还款。贾某仍没按约定还款。2009年司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补偿金。法院支持了司某的请求。判决生效后,司某申请法院执行贾某,在执行过程中扶沟县检察院以原审支持司某补偿金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提起了抗诉,本案进入再审。
二、调解过程
此案交给我承办后,我先阅卷了解案情,觉得案情不复杂可以先调解暂缓开庭。我电话通知司某,得知司某在郑州工作,平时工作很忙,征求了司某意见,司某同意调解,要求先把本金12万元还了,利息大约六万多元可分期分批偿还。我通知贾某,贾某的家人说外出打工不在家联系不上。通过一审时给贾某代理的赵律师了解到贾某做生意赔了本,欠别人四、五十万元,要帐的太多不敢在家,在法庭起诉贾某的还有案件。我让赵律师设法给贾某联系,给他讲清事情出来要面对,躲避解决不了问题。赵律师给贾某联系上后办理了委托代理手续。了解贾某的经济状况后,我有了自已的调解思路,做司某的工作让司某在利息和补偿金方面做出让步,一次性解决。我给司某打电话说贾某的目前状况,让他根据实际情况本金能要回来,利息少要还不要就行,这种情况判决后执行着难。司某不同意,他说贾某欠他钱这么多年,年年催要花的路费好几千,受的气也不能放弃,家里买房急着用钱贾某不还,为此事夫妻俩没少生气,他说贾某没能力还,要么扣贾某家属的工资,要么开庭判决执行时把贾某的房屋变卖。了解到司某很有情绪,做他的工作不是一会的事,得慢慢来。这方我问赵律师有没有能力履行本金。赵律师说贾某城角李村的房子能卖到10万元,家里没多少钱,顶多拿出11万元。为节省长途话费,我用手机给司某发信息做他工作看能不能把本金12万元还了,诉讼费3000元让贾某负担,共计十二万三千元,其它都不说了。一开始司某不同意,后多次信息做工作司某同意了,他说他同意是相信了我说的“上当受骗这一回”这句话。我给赵律师做工作,司某让步到最低线,这方想方设法也不能比这个数少了,后来赵律师做好了贾某的工作。双方说好后就是双方到法院达协议,司某不想多跑趟,想在拿钱时一次回来签协议,为了当事人着想,我就先拟好协议内容开一个Q号把内容用邮箱发过去,司某修改后传过来,我打印出来后又争求赵律师的意见,就这样来回几个回合,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内容。接着我给双方定了交接时间,自已心里也轻松了许多,谁知过两天司某发来信息说不同意了,说贾某多少不出点利息家属想不通,另外司某用周易占了一卦,此纠纷解决数字6好,他说十二万三千元数字加起来是6,十三万二千元数字加起来也是6,让我给贾某按十三万二千元做工作。我心里一阵不高兴,心想等着开庭吧。过了几天我又给贾某这方做工作,工作做不通,又回头给司某做工作,劝他你信周易算卦也对,十三万二千元争取不到,争取到十二万三千元也不错,你作为一个公司的老板缺的不是钱,需要的是大度,你整天陷入官司纠纷中,没有好心情,影响身体健康,影响工作,算了吧。司某终于又同意了原来的意见。
三、标的物的交接
协议达好后,安排在2010年8月25日交接,这天下着大雨,双方当事人上午9时如期到庭,我让贾某这方把十二万三千元现金拿出来,让司某把贾某的两个房屋所有权证拿出来,准备相互履行。这时同赵律师一起来的买贾某房子的买主毛某说,听说贾某欠陈某的钱,贾某城角李的房子现在陈某家住的有人,里面喂的有小鸡,通过法院把陈某家的东西搬出来,拿到房子上的钥匙才肯拿出买房钱10万元钱。原来是贾某城角李的房子卖给了毛某,因贾某与陈某有经济纠纷,陈某占了贾某城角李的房子,房子不腾空,买主毛某不给钱。意想不到的新问题出现了,交接又陷入了僵局状态。陈某与贾某的经济纠纷法院是否解决呢?不解决肯定交接不成,调解失败,解决又不属这个案件的处理范围,陈某会配合工作吗?一时弄的我也没了头绪。这时司某说他认识陈某,我们过去问问情况,因这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来我叫上执行庭的杨庭长冒着雨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同双方当事人和买主毛某去找陈某,给陈某讲明现在贾某城角李的房子卖给了毛某,你与陈某有经济纠纷不通过起诉强占他人房屋是不合法的等。做一阵工作后陈某虽不情愿但也很通情达理,愿意把房子上的钥匙交出来,说里面以前喂的有小鸡,现在没有了。毛某不相信,非让大家一起到房子里看看,我们又到离县城几里地的城角李贾某的房子处,胡同内积满了水没路可走,我们只好穿着鞋趟在水里来到贾某的家,陈某的妻子拿着钥匙打开房门,我们进院内看看没有小鸡,这下毛某放心了,陈某的妻子把钥匙交过来后双方当事人和毛某到了法院,这才一手交钱,一手交证,当事人在法律文书上签字后顺利交接完毕。这时大家看看表已是下午一点半钟。大家都露出了笑容。当事人说“谢谢您王庭长,您费心了,我们在一块吃吨饭吧。”我说:“只要你们的纠纷得到解决,不请我吃饭也是高兴的”。大家都笑了。天仍下着雨,我站在二楼目送他们离开,心里如释重负,这个案件可解决了。
此案调解真可谓一波三折,历时两个月终于调解成功。为了当事人在郑州到扶沟法院说事不方便,为了节省长途话费,我第一次用手机发信息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第一次用Q信箱发邮件来商谈协议内容,第一次双方当事人从立案到交接见一次面事情结束。案件结束了,留给我的感受是做到案结事了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