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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无事惹是非 抢劫他人获双罚

  发布时间:2010-09-09 10:03:54


    两青年闲来无事惹事非,面对今后的牢狱生活悔已晚。近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被告人甲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8年1月30日晚8时左右,被告人甲同乙(已判刑)到被害人丙的理发店,甲对被害人丙殴打,后对被害人丙说晚上再收拾你,便与乙离开理发店。晚上11时左右,二人又将被害人丙喊出来,乘出租车将被害人丙带到东关,甲与乙殴打被害人丙,后经二人商量,由乙向丙要钱,丙不给,二人又殴打,后丙被迫取出500元交给了乙。2009年11月30日,被告人甲到扶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抢劫罪,且属共同犯罪。被告人丙案发后主动投案,能够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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