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非官又似官,因为法官是从先前的官中游离而来,在老百姓心中仍然是衙门内的官,都是行使公权力者。民众既把法官当“父母官”来要求,又把法官当成“青天大老爷”来企盼。那么作为人们法官的我们又应该具备怎样的法官精神呢?
做一名人民的法官,我们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信念,只有这样的法官才能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人民法院各项事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依归。宋鱼水、陈燕萍等优秀法官,之所以能在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取得骄人的成绩,是因为他们始终牢记自己是广大人民群众中的一员,始终将人民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正因为他们“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案”,将群众的满意当作自己最大的追求,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践行“三个至上”的理念,他们才换取了人民对法律、对法官的信任。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的言行举止要有特定的分寸, 要把握好手中的权利。因为法官手中的权利就如一杆秤,掂在法官手上,却印在老百姓心里,称出来的是输和赢,看到的是邪与正。和谐发展的社会呼唤富有责任感、正义感的法官,法官的职业荣誉需要法官肩负社会责任、心系人民群众。作为新时期的法官,我们要以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体现法律实施的公平与正义,真正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
公正是和谐的基础,天平是法官的本份。仰天不愧于天,俯地不负于地,心底坦然天地宽。因为我们是共和国人民法官中的普通一员,因为我们是人民的法官,因为我们头顶的是庄严的国徽,所以尽管我们没有感天动地的壮举,但我们却有一颗对法律赤诚信仰的心,追求着公平正义的法官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