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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好手中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0-08-25 14:59:44


    法官手中握有审判权利,但我们手中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更是人民赋予的。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要把握好手中的权利,用它来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法官非官又似官,因为法官是从先前的官中游离而来,在老百姓心中仍然是衙门内的官,都是行使公权力者。民众既把法官当“父母官”来要求,又把法官当成“青天大老爷”来企盼,因此,法官的言行举止要有特定的分寸, 要把握好手中的权利。因为法官手中的权利就如一杆秤,掂在法官手上,却印在老百姓心里,称出来的是输和赢,看到的是邪与正。

    当然,法官不是圣人,也是人间的凡尘俗子,本质上不可能超脱常人。包公斩驸马也不得不三思而行,“龙头铡”数次才铡下,但世人从来没有怀疑“包青天”的清正廉洁。在我们这个高度讲究人情的国度里,法官处在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各种人情、关系和势力通过各种渠道向审判渗透,法官也不可能完全“黑脸”,做到六亲不认、八方不顾,适当灵活处置未尝不可,但关键要把握好一个度,绝对不能突破“分寸底线”,做到既不能枉法,也不可徇私,更不得不公,又能服亲友和权势的“说情打招呼”,这是法官的分寸,也是一个法官的司法技巧。

    法官手中握有实实在在的权利,可肩上却也负有沉甸甸的责任。我们是人民法官,要时刻牢记:我们手中审判权的取得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审判权是为人民谋福祉,而不能蜕变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不能成为兑换个人利益的筹码,我们要正确把握好自己手中的权利,真正为人民执好法、掌好权、服好务。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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