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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岗位默奉献 病魔缠身唤真情

  发布时间:2010-08-02 09:04:23


    有人说人民法官是清贫的,有人说人民法官是艰辛的,也有人说人民法官是冷酷无情的,而他——一位年仅三十六岁的年轻法官,一位十四年如一日扎根基层的人民法庭庭长,却始终能够耐得住清贫,把自己的一腔热血和赤诚之心,献给他热爱的审判事业,他就是被老百姓称颂为“好法官”的扶沟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左青云。

    左青云出生于1972年4月,毕业于河南省司法学校,1994年9月分配到扶沟县法院工作,历任扶沟县法院练寺法庭书记员、韭园法庭助审员、经一庭审判员、汴岗法庭副庭长、城郊法庭副庭长,2004年4月任城郊法庭庭长。

    参加工作以来,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十四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忘我奉献;他悉心钻研审判业务,用一种认真朴实的学习态度和持之以恒的毅力熟练掌握了各种法律法规,保质保量处理每一起案件;他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甘当人民公仆;他清正廉洁、刚正不阿,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动,不为权势所屈,坚决与腐败现象作斗争。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是左青云办案的准则和誓言。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保证了案件质量。尤其是2004年4月任城郊法庭庭长后,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所热爱的审判事业中。在他的时间表上,没有白天、黑夜,不分工作日、休息日,为了快办案,办好案,他就像一匹不知疲倦的战马,下基层,到工厂,走村落,到户家,认真开展工作。在他的工作日志里,没有坐堂问案、等案上门的记载,有的是他六年多来,加班加点工作6000多个小时的记录。

    左青云同志就是这样,十四年如一日,在思想上筑牢了一道攻不破的防线,永葆了一名人民法官应当具有的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品质。在他的带领下,全庭干警工作热情高涨、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团结协作,城郊法庭连续四年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居全院各部门首位,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法庭”、“全市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各一次;他本人也先后被评为“全市百名优秀法官”、全市法院“十佳法官”,并在2007年3月荣立个人三等功,连续6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档次。

    左青云,就是这位在工作中被干警们誉为“拼命三郎”的优秀青年法官,年纪轻轻却终因劳累过度,病倒在了工作岗位上。虽经过多方的极力抢救,仍处于半植物人状态,肢体功能和语言功能完全丧失,仅有右眼能稍微活动。左青云系家中长子,上有年近七旬的父母(均在农村务农),下有不满10岁的儿子,家中本不富裕,高昂的医疗费用和后续康复治疗费用更令这个家庭不堪重负。左青云同志住院治疗期间,扶沟法院党组组织人力、财力,全力配合医院抢救治疗,为其解决医疗费用、组织干警为其捐款五万余元。在郑大一附院治疗两个月,每天仅医疗费用就需3000余元;后又转往河南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治疗五个月,因无力支付每天700余元的康复治疗费用,被迫提前出院回家治疗。2010年4月19日,在左青云同学的一再提议下,他们共同筹借资金,把左青云送到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康复中心,想在那里给左青云、给他们这个摇摇欲坠的家争取一点希望。经过两个月的康复治疗,左青云虽有一点进展,但仍不能坐、站、正常吃饭和正常说话。

    从左青云同志生病至今,已花费30余万元。现左青云同志康复治疗费用每天仍需300余元,为节约医疗费用,家里人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不敢让左青云住安静、舒适的病房,而迁就于电梯旁、病房门口;家属睡在冰凉的地板上,吃的也是馒头稀饭之类的便宜饭食。而此刻,为救助人民的好法官于危难,扶沟法院党组再次委托院党组副书记严建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翟红卫、宣教科副科长吕松等前往医院看望并送去五千元慰问金,并且想尽一切办法为其争取其他款项,全力救助左青云同志!

    左青云同志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但在他身上,却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与杰出风采,他以出类拔萃的工作、廉洁奉公的作风和心底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今天,我们为左青云的事迹所感动,感动于他即使身患重病,仍时时刻刻与病魔抗争的坚韧;感动于他清正廉洁、忘我工作的无私;感动于他面对权利和诱惑仍秉公执法的凛然。正如他平日里所说的,“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多么朴实的一句话,而正是这样简单朴实的一句话,正是这样一个把工作看得比命还重的人,让我们看到了平凡的生命可以如此不平凡,那么就让我们在他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刻奉献我们的一点爱吧,让感动在这里延续!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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