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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邻建楼起纷争 法官调解和为贵

  发布时间:2010-05-24 17:00:14


    东西邻居因房起纷争,东邻居为30多年前建成的起脊瓦房,西邻居于2008年6月份紧邻东邻居建成三层楼房后,东邻居的房屋开始出现裂痕,且越裂越大,为此,双方发生纠纷。2010年5月24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经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二被告愿当庭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0元,用于对其房子加固维修。原告的房子今后如再出现新的裂缝,修复费用由原告自理,与二被告无关。原、被告今后无纠缠。

    承办法官接手本案后,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从情、法、理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后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如上协议。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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