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这样说过:“上帝是权威的,因为他是独立于人间而高高在上的圣灵;从某一角度说,司法者就应该是人间的上帝,让法院这扇天堂之门该关闭时就关闭,该清静时就清静,永葆独立”。神圣的使命,对法官提出了这样一条要求:敢于面对职务带来的寂寞与孤独。
对法官来说,寂寞与孤独不仅是一种生存状态,而更是一种职务需要和角色责任,更是一种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因为,法官是公平的使者、正义的化身、法律的守护神;在法官身上闪烁着法治文明的光芒,寄托着人民群众的法律信仰;庄严的法庭、金色的天平、深黑的法袍、高高的法台法椅……这一切都无不昭示着一名法官的不同寻常。
适度的寂寞和孤独,会使法官与世人保持距离,永远使自己处在中立者的位置,独立思考,居中裁判,免受外界的影响;会使法官远离世俗,摆脱名利困扰,忠诚奉法,全身心追求公平与正义;会使法官面对物欲而神安气定,让不正之风望而却步,无机可乘;会使法官有精力学习法律业务,钻研审判艺术,探寻司法规律,领略法治文明的美妙;会使法官保持一份神圣与威严,保持令公众信赖与敬仰的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然而,法官没必要去做一个孑然一身、与世隔绝的隐士,但也决不能混同世人、追逐名利,在世俗中沉沦。法官虽是寂寞孤独者的职业,不能呼朋引伴,不能沉醉于灯红酒绿,不讲究浮华奢靡。真正的法官,就应耐得住寂寞,而固守心灵的净土。
人独处时常会自省。寂寞的时候,一股情不自禁地的力量会让人与自己的灵魂真诚对话。身处拥挤人群中,被朋友包围时,发自内心微弱的声音,完全被场外杂音所掩盖。心灵长久得不到释放与自我净化,思想便与人的躯体渐渐疏远。像不肯借助镜子观照自己的人,很容易遗忘自己的真面目,更不知如何修饰自己。
法官在寂寞中独处,并不是性格怪癖,与社会隔绝,不谙世事,而是及时审视自已,整合自己,修炼自己。在寂寞中独处,是一种智慧 ,是一种心境。
一个好的法官必定是公正、严谨、踏实、慎言、自重、自省、自励、自警的,当繁华与喧嚣散尽,一个善于在寂寞中独处的法官,才能够自省,修养性情,陶冶情操,不追名逐利,抛弃浮躁奢华,从而获得内心的安宁与丰盈。
寂寞与孤独,对一名法官来说,是一种美,是一种境界,是一种曲高和寡、独孤求败的寂寞,是一种超然物外、独善其身的孤独。法官的寂寞与孤独,其实是一种职业道德约束,是对自己业外私生活的一种规范。要在一定程度上远离喧嚣的人群,谨慎出入社交场合,减少应酬,甚至要与亲朋好友保持距离,以免产生“人在江湖,身不由已”的尴尬,永远保持性情的冷静与人格的独立;要约束自己的生活方式,远离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和声色犬马,有损形象的话不说,有损形象的事不做,独善其身,我行我素,显示一种令公众遥远而神秘的美感;要远离鲜花与掌声,清心寡欲,心如止水,不为官职所诱,不为荣誉所迷,不为金钱所惑,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威武所屈,保持一种“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精神气度。
法律是社会的调节器,法官是社会疾病的疗救者。作为特殊的精英群体,法官必须具有以公正为荣、为正义献身的牺牲精神,必须具有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严正品格,必须具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节操,必须具有深厚的法学底蕴、丰富的法律知识、广泛的社会经验和高超的驾驭庭审艺术……除了这些,法官还必须具有甘于寂寞、乐于孤独的精神境界和价值追求。
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是善恶的明镜。我深深的坚信,我那刚毅的法官同行们,会坚守住那份寂寞与孤独,用法官秉承的正义之剑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护良斩恶,用殷殷心血和滴滴汗水诠释新时期人民法官职业生涯的真谛,把一生融入清脆而恢宏的槌声之中,用生命做支点,撑起神圣的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