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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法院法官济济一堂聆听《侵权责任法》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0-05-07 15:46:03



扶沟法院法官济济一堂聆听《侵权责任法》专题讲座


扶沟法院法官济济一堂聆听《侵权责任法》专题讲座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已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那么,作为人民法官,尤其是民事审判法官,如何及时了解《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如何准确掌握相关条文的规定及其法律适用?如何在实践中灵活运用?5月7日上午,周口中院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全市法院《侵权责任法》专题讲座,以会代训对《侵权责任法》进行专题讲解,特邀该院民一庭庭长、资深法官王红亚进行专题讲解。扶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严家勋、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及各基层法庭全体干警在扶沟法院分会场收听收看专题讲座。

    王红亚法官系统地阐述了《侵权责任法》立法背景、立法目的、颁布的重大意义及侵权责任法在民法中的地位;并结合司法实践和具体案例,由浅入深详细讲解了《侵权责任法》的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有关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等内容。讲座历时3个小时,从民事审判实践出发对《侵权责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整个讲座逻辑严密、贴近实务、形势紧凑、论理深刻。

    扶沟法院法官听完讲座后纷纷表示,王红亚法官全面、系统地讲解,既生动翔实又高屋建瓴,既深入浅出又丰富多彩,既注重理论研讨又注重审判实践,不仅形式新颖而其非常实用,不仅使我们对即将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有了更深、更细的认识和理解,而且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能更好地指导民事审判工作,为今后贯彻执行、融会贯通《侵权责任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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