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宏亚被任命为扶沟县法院副院长
作者:邹鹏举 发布时间:2010-05-06 16:42:42
扶沟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现场
夏超院长就有关任免情况向大会报告
杨宏亚就任命副院长后的工作打算作表态发言
近日,扶沟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任命杨宏亚为扶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扶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超提议杨宏亚为扶沟县法院副院长。
会上,夏超院长向大会宣读了有关提请任免报告,杨宏亚作供职报告,大会当场投票通过,杨宏亚并就通过任命后的工作打算作了表态发言。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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