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挽回损失,竟听从债务人的馊主意,合伙诈骗他人财物;结果,不但损失没挽回,还落个牢狱之苦。接住那判决书,刘大华深悔不已。
家住河北省威县的刘大华,从单位下岗后做起棉花买卖生意,结识了场上的韩超(已判刑)。2004年11月份,经韩超介绍,刘大华卖与河南省中牟县某某棉花厂一批棉花,价款37万余元,当时未结算,后韩超将该货款领走用于赌博,输掉10万余元,刘大华多次追要,韩超总是借故不还。2005年4月份,刘大华再次追要时,韩超摊了牌底,款已花完,准备拉河南扶沟县徐涛的棉花顶帐。
眼看37万余元打水漂,为不受损失,刘大华同意了,二人商量了咋个弄法,韩超要刘大华到扶沟后啥也不要讲,只看货,看中给他说下,货送到河北,卸不了他不负责,并说徐涛要钱时往他身上推。随后二人来到徐涛的棉花厂看货。见面时韩超向徐涛介绍,虚称刘大华是河北省肥乡县某某纺织有限公司的业务员,信誉度高,使得徐涛信以为真,双方达成买卖合意。2005年4月13日,徐涛向刘大华供货20万余元,为不引起怀疑,刘大华把此批货款付清,后催促韩超叫徐涛再次送货。4月26日,徐涛派人将33.856吨棉花送到刘大华指定的河北某某纺织有限公司,刘大华安排朋友杜楠(已判刑)假装验级员验货,并在电话中询问韩超为何不来。韩超说,货已送去,去否一样,钱别给徐涛,两人的帐已抵销。随后刘大华对送货人说,因为“五一”,会计不在家,钱到“五一”后付清,并打了一个收货条,支走送货人,而刘大华却于2005年“五一”假期前将棉花从河北某某纺织有限公司拉出卖与山东人,得到43万余元后逃匿。2009年7月30日,公安机关利用网上追逃将刘大华抓获归案,现赃款已全部追回。
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大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冒用单位名义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刘大华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假若刘大华能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他就不会导演一个由被害人变成被告人的角色。
等待刘大华的已是10年的监狱改造生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