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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帐户开药自用 女医生触刑律获罪

  发布时间:2010-03-19 15:47:25


    近日,扶沟县法院审结一起贪污案,女医生陈某因犯贪污罪被该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系扶沟县某乡卫生院妇产科医生。2009年6月至9月,陈某利用给病人姚某、宋某、杨某、韩某治病之际,掌握四位病人住院帐户信息,自己额外往住院帐户上交钱,开出药品供自己的家人使用。陈某共往四位病人住院帐户上交现金14829.9元,之后从农村合作医疗处领取报销款9457.97元据为己有。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数额较大,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了贪污罪。鉴于陈某贪污数额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可免予刑事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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