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扶沟县法院审结一起贪污案,女医生陈某因犯贪污罪被该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系扶沟县某乡卫生院妇产科医生。2009年6月至9月,陈某利用给病人姚某、宋某、杨某、韩某治病之际,掌握四位病人住院帐户信息,自己额外往住院帐户上交钱,开出药品供自己的家人使用。陈某共往四位病人住院帐户上交现金14829.9元,之后从农村合作医疗处领取报销款9457.97元据为己有。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数额较大,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了贪污罪。鉴于陈某贪污数额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可免予刑事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