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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夫妻成陌路 发人深省婚姻勿草率

  发布时间:2009-07-08 15:48:57


    十年夫妻终因感情不和走向陌路,发人深思婚姻不能太草率。2009年7月6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法院主持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婚生男孩何坤伦由被告何秋平抚养教育,抚养教育费被告自愿自行负担;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取名为何坤伦,现已8岁。由于双方了解不够,婚后常因琐事生气。被告长期外出打工,对家里的事缺乏了解,也没有给原告及儿子寄过生活费用。

    在调解和好无望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就如何调离给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知识,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上述协议。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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