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日上午,扶沟法院法官在案件开庭前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七十一岁高龄的老人杜某,膝下有四个儿女,唯有小儿子不赡养老人,对老人不管不问,其它三子女也是在老人的赡养问题上经常争执推让,勉强让老人生活。在民二庭庭长翟红卫以及同事们的苦口婆心的调解下,老人与四子女达成调解协议:四子女轮流照顾老人,医疗费用凭票据由四人均摊,轮到谁家谁负生活费。
2009年12月24日上午,年迈多病的杜某在委托代理人的陪同下,来到扶沟县人民法院民事二庭,向法官讲述了小儿子徐某如何不尽孝不赡养的经过后,并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小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民二庭庭长在审查了老人诉状后,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依职权分别追加了大儿子徐某某,大女儿徐某。小女儿徐某为被告,并立即派了两位庭里同志去四被告家做思想工作,使老人暂时有了安身养病之处。随后几天里,又把四子女叫到一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给老人的子女讲尽孝是中华人民的传统美德,进行一番说服教育。
经过扶沟法院民二庭法官三番五次的调解,终于在开庭前老人能与四子女达成了上述协议,老人杜某也进行了妥善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