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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法院向银行发出司法建议 深化金融领域诉源治理

——司法建议“抓前端” 源头化解“治未病”

  发布时间:2024-06-14 18:16:51











    6月12日,扶沟县人民法院与县农商银行召开深化金融领域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会上,扶沟县法院向县农商银行发出司法建议书,助力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领域诉源治理工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扶沟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昌锋,扶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鹏举出席会议。

    今年以来,扶沟法院审理的农商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较往年同期相比数量大幅下降,这得益于农商银行在信贷风险防控、贷款催收方面的工作做得扎实到位。同时,法院通过案件审理,也发现很多案件借款人或担保人在外地工作生活且无法联系,造成诉前调解工作无法开展,此类案件不得不通过诉讼解决,对全县的诉源治理工作产生一定影响,且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临着执行困难的问题,诉讼风险很大。为有效防范金融信贷风险,提高纠纷解决效能,扶沟法院特向农商银行建议:

    一、规范贷款审批程序,限制一定的贷款对象及额度,全面审查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并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进行综合评价,降低贷款回收风险;

    二、以自主清收为主,银行作为出借人和债权人,是清收债务、化解纠纷的第一责任人,建议提高自主清收能力,通过催收与借款人达成还款协议,切实履行诉源治理工作责任,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三、逾期的贷款诉讼案件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诉前调解程序具有解决纠纷时间短、成本低的优势,司法保障刚性化,群众选择意愿高,社会效果好。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提高效率;

    四、受目前经济下行的影响,如借款人因经济困难暂无偿还能力时,建议适当放宽履行期限或协商降低贷款利率;

    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电子送达条款,明确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电子送达地址,时时关注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联系方式是否有变化。一旦案件需要通过诉讼解决,法院可以按照合同中明确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能大幅提高诉讼效率并降低诉讼成本。

    扶沟县农商银行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表示将对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认真研究分析,并现场同法院工作人员开展座谈,双方围绕金融机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如何落实好司法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

    下一步,扶沟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抓前端、治未病,从诉源治理上下手,保持与辖区金融机构的良性互动,为维护金融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樊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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