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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发布时间:2020-01-20 11:37:02



    1月18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隆重表彰了“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扶沟县人民法院因工作成绩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该荣誉为2006年以来周口两级法院所获得的最好荣誉,更是扶沟法院1950年建院以来所获得的最高荣誉。

    “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选拔评比产生,选拔要求高、评比标准严,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此次全国共有40家法院受到表彰,全省仅有两家法院获此殊荣。

    2017年4月,以徐林院长为班长的新一届院党组成立以来,扶沟人民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精神,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政法会议、县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等会议精神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创新举措,狠抓案件质量和效率,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成功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充分调动广大干警执法办案的积极性,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为振兴“五个扶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9年扶沟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027件,结案8659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1.93%。其中诉讼结案5376件、诉讼案件结案率98.50%,连续三年位居全市、全省法院前列,审判质效持续保持全市、全省法院平稳领先水平。被市中院表彰为集体三等功、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2018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省高院、市中院、县委主要领导或作出批示或莅临调研,充分肯定法院工作。日前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法院联合表彰为全省法院仅有的两个“全国模范法院”之一,取得了建院以来历史性、突破性最好成绩。

    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获此殊荣,扶沟法院全体干警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将倍加珍惜这份荣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努力交出让人民满意的新答卷。

责任编辑:樊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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