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经扶沟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林提请,扶沟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议、表决,杨华伟等137名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扶沟法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会同县司法局、公安局对137名拟任陪审员,按照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程序,对拟提请人选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考核,到其所在单位、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进行了调查,并对拟任陪审员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进行详细排查,没有发现影响任命人民陪审员的问题。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并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最终确定了137名政治素养高、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拟任人选。
这次提请任命的137名人民陪审员,学历层次较高,其中本科学历16人,大专学历58人,高中学历45人,中专学习16人,初中学历2人。行业代表性较广,来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组社区、社会团体等各个社会阶层,涵盖医疗卫生、建筑、教育、新闻等不同行业,最大程度地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能够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诉求。
“一纸任命书,责任重如山”。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将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始终牢记人民的信任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扶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军占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人民陪审员制度和职责。强化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逐步规范各项工作。二是要遵法守纪,自觉接受监督。人民陪审员扮演着审判员和社会监督员的双重角色,权力和义务与法官同等,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三是要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在审理案件时发挥自身来之各行各业的专业知识优势,积极主动参加陪审工作,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公正司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