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扶沟法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会,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林出席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严建波主持。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赵四喜首先宣读了经省高院、省编办和扶沟县编办批准通过的《扶沟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和院党组研究制定的《扶沟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扶沟县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方案遵循精简效能、服务审判、依法设置、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对扶沟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整合、职责职位、人事变动和领导分工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按照文件要求,扶沟县人民法院将原来的32个内设机构精简优化调整为10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7个,非审判业务机构3个。整合后的7个审判业务部门包括: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和执行局;整合后的3个非审判业务机构为: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督察室)和司法警察大队。
根据文件要求,上述10个内设机构职责、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一并进行了确定。改革后的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中,审判业务庭庭长由员额法官担任,其他部门负责人根据任职时间、职级时间等情况,由院党组综合考虑、讨论研究确定。《扶沟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同时规定原有部门正副职待遇保留不变,统一整合到改革后的庭室。改革后部门职责及人员会后即时运行,确保扶沟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部门到位、人员到位、职能到位、运行到位。
随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林作出总结讲话。徐院长就本次内设机构改革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着力优化审判资源,整合完善后勤保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具体要求,是细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对于推动审判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简化办案层级、落实司法责任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全体干警要正确对待这次改革,迅速适应转变,保持改革定力,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不断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以更有力措施推进本次改革。
三要明确要求、严肃纪律。每一位调整到的同志都要讲党性、讲大局、讲组织纪律,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进退得失,保持健康平和的心态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努力使队伍焕发出更加旺盛的活力,确保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坚决拥护此次内设机构改革,一定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面对司法改革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积极投入工作中去,努力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作出自己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