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2017年7月第四季)

发布时间:2017-07-29 22:25:53




执行法院:扶沟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班金霞

身份证号:4127211962****4649

家庭住址:扶沟县崔桥镇杨岗村

执行内容:原告杨志勇起诉被告班金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扶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1621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班金霞向原告杨志勇偿还借款205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班金霞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杨志勇向扶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扶沟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班金霞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扶沟县人民法院决定将班金霞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有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扶沟县人民法院举报。

(扶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246055)。

执行法院:扶沟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李亚军

身份证号:412721198110355850

家庭住址:扶沟县大李庄村一组

执行内容:我是扶沟县人民法院执行员朱东华,原告杜艳荣起诉被告李亚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扶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1621民初8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李亚军向原告杜艳荣偿还借款103913.68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李亚军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杜艳荣向扶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扶沟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亚军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扶沟县人民法院决定将李亚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有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扶沟县人民法院举报。

(扶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246055)。

责任编辑:樊帅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