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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二)

发布时间:2017-06-26 00:22:08



曝光公告


执行法院:扶沟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彭新伟
身份证号:41272********
家庭住址:扶沟县练寺镇直沟河行政村大彭庄村
工作单位:扶沟县吕潭镇人民政府干部
执行内容:我是扶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杨发群,原告杜付山起诉被告彭新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扶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1621民初48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彭新伟向原告杜付山偿还借款6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彭新伟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杜付山向扶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扶沟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彭新伟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扶沟县人民法院决定将彭新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扶沟县人民法院举报。
(扶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246055)。

责任编辑:樊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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