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把“巡回法庭”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的重要载体,积极开展以“审判法庭进乡村、社区、工厂、学校、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巡回审判,强化便民诉讼,进行法制宣传,实施司法救助。图为11月6日该院包屯中心法庭在包屯镇陈岗村委大院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
2007年10月份的一天,因家务事生气,李婆婆的老伴想不开,上吊死亡,老两口在一起的平静生活遂被打破。李婆婆年事已高,身患重病,已无劳动能力,育有两儿一女,大儿子承担起了老伴的丧葬事宜,并在丧葬事宜办完后,遂将属于老伴的责任田2.45亩要走,并与二儿子协议,共同承担母亲的赡养义务。然而,在大儿子将责任田要走后,对母亲不再过问,不但不给母亲兑粮食,就连母亲的正常生活开销和医疗费也不管不问,并给村爷们说,父亲的百年后事我已办完,赡养的母亲的义务就是老二的了,我已没有责任再去管母亲。二儿子对老大的行为十分不满,认为老大有赡养义务,母亲不能由自己一个人管;李婆婆面临无家可归、无人养活的境地,非常气愤又无可奈何,在亲戚和村委会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将两个儿子告上了法庭。
针对此类赡养纠纷案件,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扶沟县人民法院包屯法庭遂将法庭搬到当事人所在村委大院,旁听群众达200余人,顿时把整个村委大院围了个水泄不通,其中有一位老汉手提输液瓶,将孙女的病床搬到了旁听席,旁听席上爷爷对孙女的良苦用心与法庭上儿子对母亲的不孝形成了鲜明对比,河南扶正律师事务所刘永堂律师在听说李婆婆的遭遇后,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庭注重讲解有关赡养的法律法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情理、法理多角度全方位的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真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村民们也都说:“法院的这种审判方式好,既教育了当事人,也教育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