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正处于人生的大好时光,牛某居然为了好玩,拦路抢劫学生,抢劫了区区20元钱,以身试法,把自己送进了牢狱。日前,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按,被告人牛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4年5月11日下午,被告人牛某到扶沟县某初级中学南桥头处,对前往上学的学生李某、黄某、严某、徐某等四人拦截向四人各要人民币5元。在被害人拒绝后,被告人牛某对李某、黄某的脸部各打了一巴掌,并在路边折下一根树枝对四人进行恐吓,其中两个被害人各拿出5元钱给被告人,另两个被害人各拿出十元给被告人,被告人牛某又退给他们两人各五元,被告人牛某所得共计20元。后被老师带着被害人赶到现场抓住,送至派出所。2014年5月16日被告人牛某取得被害人及扶沟县某初级中学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向被害人索取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牛某某犯抢劫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