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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几天即闪离 法院调解返彩礼

  发布时间:2014-12-17 20:11:20


婚姻不是儿戏,但任某确却视结婚为儿戏,结婚几天即玩失踪,后一直未再回陈某家中。近日,扶沟县法院调解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调解任某同意离婚,并返还陈某婚前所送的部分彩礼及首饰。

陈某与任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不久即登记结婚,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第二天任某即回娘家居住,后经劝说回陈某家几天后又不告而别,一直未再回到陈某家中生活。双方订婚时,陈某送给任某“老凤祥”戒指一枚、项链一条、挂件一个、耳钉一对及订婚彩礼11000元,结婚前陈某又送给任某彩礼60000元,结婚当日陈某送给任某上车礼及下车礼共10000元。任某婚前财产有:两轮电动车一辆、“英克莱” 牌三轮电动车一辆、“新飞”牌冰箱一台、“长虹”牌42寸彩电一台、木柜一个、被罩六条,上述财产现均存放于陈某家中。

本案经扶沟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告陈某提出离婚,被告任某同意;被告任某的婚前财产:两轮电动车一辆、“英克莱”牌三轮电动车一辆、“新飞”牌冰箱一台、“长虹”牌42寸彩电一台、木柜一个、被罩六条归被告任某所有;被告任某返还原告陈某彩礼款56000元,及“老凤祥”戒指一枚、项链一条、挂件一个、耳钉一对。

年轻人对婚姻一定要认真对待,慎重考虑,随意儿戏婚姻,彼此都会伤不起。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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