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扶沟县产业集聚区的张某,生育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由于女儿小时有脑炎留下了智力障碍,结过2次婚都离了,在女儿第三次结婚怀孕时,为了照顾女儿,张某就跟随女儿一起在女婿家居住了。1996年农历4月1日,张某与三个儿子及女婿王某达成了赡养协议,协议约定,以后由张某的女婿王某赡养张某。2008年,张某的女儿去世。现在张某患病,女婿王某又是2级视力残疾人,没有能力再赡养张某。而三个儿子,却以母亲在其女婿家伺候他们近20年,还有赡养协议为由,拒绝赡养张某,为此,张某将三个儿子诉至法院。
接到本案后,通过调查了解到,张某外孙外出打工,供养张某和张某的女婿生活,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及留守老人的案件。
此案的主审法官,一边向“三留守”专项活动办公室主任杨院长汇报,一边通知张某的三个孩子来法院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当主审法官了解到,张某的大儿子和二儿子已经按协议赡养了2个老人了(一个是张某的丈夫,一个是张某丈夫的弟弟),现在张某的三儿子愿意赡养张某,可张某与三儿媳不和,不愿意回三儿家居住,愿意去二儿子家居住。
看到张某的三个儿子也已经进入不惑之年,听到他们各自诉说着自己的难处,主审法官为他们端上了一杯热水,耐心的倾听他们的诉说。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律到情理,细致的做他们三个的调解工作,告诉他们,他们对老人的孝心,孩子都会看到眼里的,自己也终将有老去的那一天。最终,在法官的句句真情感化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赡养协议,张某由二儿子赡养,大儿子和三儿子没人每月给张某100元赡养费。此案上午开庭开到一点多,下午上班后,又接着继续调解到六点多,看到老人和儿子们化干戈为玉帛的那一刻,承办法官们各自会心的笑了,谁也没感觉到累,也深深的松了口气,反倒感觉很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