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说:酒壮英雄胆。武松酒后井阳岗拳打猛虎,鲁智深酒后仗义拳打镇关西,但酒若壮了盗窃的胆量,打起歪主意,可就害人更害已,后悔莫及。扶沟县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盗窃刑事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3年7月10日晚7时许,刘某趁同村村民李某某家中无人之机,酒后用钳子把李某某家中的门撬开,将屋内的一台饮水机、一台风扇及两床被子偷走后藏在家中。2013年7月12日,公安机关追回了被盗物品并退还给李某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刘某当庭自愿认罪,所盗物品已追回并退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扶沟县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