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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生怨害养父 抱养子防老反遭祸

  发布时间:2014-06-30 09:32:51


    俗话说“生儿育女防备老”,但扶沟县的刘伟某辛苦一生反成仇,精神病人刘某因对养父刘伟某心有怨恨,竟然产生用电击害死养父的念头。扶沟县法院近日审结该起故意杀人刑事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刘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刘某与刘伟某系养父子关系。刘某因对养父刘伟某经常带他到精神病医院治疗等生活琐事而心生怨恨,产生电死刘伟某的念头。2013年6月12日上午,刘某购买电线一盘,当晚11时许,刘某趁刘伟某睡熟后,将白色电线的一端接到家中闸刀处,打开刘伟某所住堂屋的木门后进入,用电线的另一端捣在刘伟某的胸部,刘伟某被电麻醒后将电线拨开,刘某从事先在西院墙上扒豁子处逃跑。经开封汴京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部分缓解状态,在本案中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刘伟犯罪情节较轻、当庭自愿认罪、患有精神分裂症,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减轻处罚。扶沟县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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