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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法院3名副院长全票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发布时间:2014-01-16 12:17:11




会议场景


夏超院长任免报告及职务说明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设颁发任命书


严建波副院长作表态发言


李春相副院长作表态发言


翟红卫副院长作表态发言

    1月16日上午,扶沟县第14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超所作的提请任免干部职务的报告和提请任命法律职务的说明,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县法院严建波、李春相、翟红卫3名副院长法律职务的任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设为3名副院长颁发了任命书。

  为进一步加大我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扶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的规定,报经县委同意,对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经县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拟任免法律职务的3名同志,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

  此次被任命的3名副院长均具备法律本科学历,具有娴熟的法律技巧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素质上和生活作风上都经得起考验,组织协调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完全能够胜任副院长的工作职能。同时,3名副院长履职后将进一步充实该院年富力强、朝气蓬勃的领导班子队伍,为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组织保障。

  3位新任副院长在发言中表示,将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接受监督,公正司法,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勤奋学习,善于钻研,实践中充实完善自己;维护团结,廉洁自律,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扶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设指出,一份任命书,象征的是国家权力,昭示的是公仆责任,饱含的是人民重托,体现的是组织信任。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处理问题的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称职的法院领导干部。二要廉洁司法,确保司法公正。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行使职权,敢于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和干扰,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法官的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三要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保好驾护好航。四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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