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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索医疗费拦堵收费站 触刑律拘六月缓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3-12-18 15:42:58


    因王某的丈夫被收费站的拦车杆碰到眼部,王某为了向收费站索要医疗费,竟然兴师动众地纠集众人拦堵收费站的车辆通道口,给收费站造成了数千元的经济损失,自己也因一时的冲动而为此付出了代价。近日,扶沟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3年5月12日14时许,王某丈夫顾某某驾驶机动四轮车经过扶沟县大李庄收费站时,被落下的拦车杆碰到眼部;2013年5月13日16时许,王某为达到向大李庄乡收费站索要其丈夫医疗费的目的,遂纠集本村村民顾某某、陈某某、朱某某、高某某、李某某对扶沟县大李庄乡收费站四个车辆通道口进行拦堵,并拒不听从大李庄乡派出所民警劝阻,致使s102省道交通严重堵塞近2个小时,直至扶沟县公安局民警到场再次劝阻后,王某等六人才离开收费站通道。后为疏通交通,该收费站免费放行堵塞机动车171辆,损失366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聚众堵塞交通,抗拒、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检察机关指控其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取得被害单位谅解,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判处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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