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真相骗财物,偿还欠款真可恶。近日,扶沟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朱某与被害人王某经人介绍认识。因被害人王某妻子死亡,被告人朱某故意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住址及已婚情况,以张某的名字,与王某交往,并谎称欲与其结婚。二人在交往期间,被告人朱某骗取王某现金八千余元用于偿还欠款,还骗取棉袄四条、衣物两件。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诈骗罪。且被告人朱某当庭自愿认罪,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