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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赌场搞经营 歪门邪道要受刑

  发布时间:2013-12-18 14:53:13


    为参赌人员“放铳”,案发自首获轻刑。近日,扶沟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2年春节,被告人王某明知高某(另案处理)在扶沟县城关镇南关“青苹果”KTV西一胡同内开设赌场,却为赌场经营提供帮助。其为参赌人员“放铳”,并从赌场经营获利中获得报酬。后被告人王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营利为目的,积极协助他人进行赌场经营并获取报酬,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共同故意犯罪,属共同犯罪。其在犯罪过程中起帮助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其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应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判处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对其判处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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