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2年12月31日下午,被告人梅某与二嫂王某在其五兄弟梅某某家协商因母亲去世所花费用事项,被告人梅某与王某发生口角,两人在谩骂过程中,被告人梅某用手打王某右脸部,致王某右耳鼓膜穿孔。经鉴定,被害人王某的伤情程度为轻伤。案发后,被告人梅某的家属赔偿被害人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0000元。
审理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梅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梅某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梅某当庭自愿认罪,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可从轻处罚,对被告人梅某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判处缓刑。遂判决被告人梅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启示:亲情无价! 当亲情与金钱出现矛盾时,我们要冷静处理,不要让亲情冷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