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在扶沟县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一对结婚十年有余的夫妻,因双方感情破裂和平分手了。
原告聂某和被告史某于1999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长子史天,1999年9月30日出生。原、被告婚后感情一般,二人因为性格不合,经常生气,互相吵骂,自2002年,原、被告生气后,原告外出务工,十余年来,两人从不联系,没有任何感情沟通,婚姻已经名存实亡,形同虚设。
法院认为,原告聂某提出离婚,被告史某同意离婚,表明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破裂,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原、被告对于孩子的监护权及两人的婚后财产分割存在较大分歧,后经法官从情、理、法不同角度调解,最终双方心平气和达成协议,婚生子史天年龄已超过十周岁,明确表示愿意随被告一起生活,原告同意,并同意每月支付被告300元子女抚养教育费,共同财产部分,原告对双方所建房屋自愿放弃分割。双方在扶沟县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平静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