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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儿”爹受伤后叫儿来助阵 “一还一报”打架后双双进牢房

  发布时间:2013-04-11 10:10:18


    何某某在与张某打架受伤后,不是向公安局报案依法维权,而是给儿子何小某打电话来帮忙助阵,结果何小某又将张某打伤,何某某虽出了怒气,但也把儿子送进牢房。近日,扶沟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何小某、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5月6日,张某与何某某因经济纠纷发生厮打,张某将何某某腰部打伤,何某某受伤后打电话让其儿子何小某到现场,何小某到现场后,又与张某发生厮打,何小某将张某眼部打伤。经扶沟县公安局鉴定,何某某L2-4左侧横突骨折,属轻伤,张某左眼眶内侧壁凹陷骨折,属轻伤。2012年9月15日张某到扶沟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调解,何某某赔偿张某医疗费500元,其他费用双方自理,何某某与张某都不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小某、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何小某当庭自愿认罪,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属自首,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扶沟县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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