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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头疼屡治不愈 种植罂粟获重刑

  发布时间:2009-10-19 09:59:11


    2009年10月16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姜某,男,1941年生,常年患有偏头疼屡治不愈,后听人说罂粟花晒干后沏茶喝可治头痛,就从一外地人手中高价买来罂栗种,种在自家的院子里。后被本村村民举报。2009年5月,扶沟县公安局在其家院内铲除已成活的罂粟苗4210棵。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为满足个人使用,违反国家毒品原植物种植管制法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棵以上,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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