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妻子外出打工无音讯 丈夫诉请离婚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3-03-04 11:08:13


    近几年农民工外出打工成为农村的潮流,但也给农村家庭带来了不安定因素,造成了农村离婚率的上升。扶沟县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因被告外出打工五六年没有音讯。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陈某与被告方某离婚。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陈某与被告方某于1992年4月19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二人常因家庭琐事生气,被告方某于2007年6月份外出打工后,一直未归,也未与原告陈某及其娘家人联系,至今无音讯。原、被告婚后于1993年7月24日生育长女陈XX,1995年2月2日生育长子陈XX,现两个子女均在外地打工。

    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方某自2007年外出打工后一直杳无音讯,原、被告双方已分居五年没有联系也未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因原、被告的两个子女均在外打工,长女陈XX已年满十八周岁,长子陈XX已年满十七周岁能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故原告要求长子陈XX由其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